本报讯
因打扫卫生,业主爬到了房屋外的空调搁板上,搁板护栏架塌落,业主因此摔伤。近日,衢州柯城区法院对业主状告小区开发商和物管一案立案。 原告张女士在起诉状中称,她是2007年5月份买的新房子。去年9月8日,张女士打扫住房卫生。当她打扫到空调房屋室外机搁板设施时,为了方便打算从书房窗台翻到空调机搁板上。可是当她刚踩上空调搁板护栏,护栏架就塌了,她摔了下来。经医院诊断,张女士的颈椎、左额、右眼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司法鉴定为十级伤。 对此,张女士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,要求被告赔偿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合计52311.31元。 除了小区商品房的开发商为第一被告外,张女士还将小区物管也告上了法庭。张女士认为,第一被告是房屋的开发商和销售者,房地产公司提供的住房设施存在缺陷和不合理的危险,误导了张女士,并致使其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,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至于第二被告,也就是物业管理公司,应该和第一被告承担连带责任。 而该小区的房产开发商一名姓张的负责人称,他目前还不知道业主已经将公司告上了法庭。“空调搁板是用来放置空调的,怎么可以站人呢?”张先生称,根据常识,业主到外墙搞卫生,最起码应该佩戴安全帽,而该业主并没有防护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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